恒为科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19: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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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 1985 年 9
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
所,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
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
户共 16 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元。
日,尚无生效判决。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斯奇,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复核合伙人:孙立倩,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1997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
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斯奇、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复核合伙人孙立倩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25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报告 7 万元。2025 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基本维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
价。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初步业
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
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
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其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
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
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
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
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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