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5 月 8 日
至2026 年 5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张诗超先生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496 恒为科技 2026/4/28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恒为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 2026 年 5 月 7 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将
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公司证券部,邮编:201114。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翔; 证券事务代表:王蓉菲
联系电话:021-61002983; 传真:021-61002388;
邮箱: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5 月 8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决
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