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 万股由公司作废;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8.05 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92.05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