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胡力明,作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期
内我个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力明,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律硕士,一级律师。现任浙
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浙江省律协常务理事、宁波市律协副会长,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股东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 3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胡力明 7 2 5 0 0 否 3
三、现场工作情况
司进行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并通过面谈、邮件、电
话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与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
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有关公司的舆情报道、监管动态、对外
投资情况、重要项目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
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
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
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分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同时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分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确认相关薪酬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指标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义务,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水
平。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在董事会审议应当披
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前,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全部议案。本人认真分析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等,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
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
障。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要项目建设情况、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情况等,对提交董
事会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及时调查和问询,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
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也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于公司董事会、高层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
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