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
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
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二、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评估,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并安排了适当的现场工作时
间,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信永中和还建立了服务支持体系及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
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经核查: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2024 年受到深交所的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2024 年受到地方证监局的行政监督管理
措施 1 次。
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四、质量管理水平
信永中和具有完善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系统和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审计报告
在完成信永中和内部复核流程后出具,主要措施包括:
信永中和制定了合理的业务咨询安排,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争
议事项在项目组内部不能解决时,由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机构负责解决遇
到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本次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与信
永中和项目团队及时进行了沟通,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
负责人;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
分歧已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本次审计过程中,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审计中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
量复核程序。信永中和对本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的复核,除执行项目现场负责人、
负责经理、负责合伙人三级复核外并指定了质量复核合伙人对本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技术与质量控制组,负责信永中和审计业务的业务质量管
理。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质量
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个
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业务质量
管理八要素转化为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政策和具体措施,构建了完整、全面的质量
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
管理缺陷。
五、工作方案
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
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在审计工作方案中确定了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成
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信永中和全面推进年报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工
作方案中约定的各阶段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按时提交了各项工作成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信永中和在信息安全管理上的责任,同时信永
中和为信息安全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事务所信息系统系由信永中和内部团队
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硬件(包括服务器、系统、数据库等)均采用
本地私有化部署,并置于中国境内;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档
案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信息安全控制制度;信永中和在拟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
够有效执行。
七、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
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扬子新材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恒信玺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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