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
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职。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注重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攀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加入本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人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取得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
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务处专聘副处长。本人于二零一一年取得国际
注册内部审计师资质(CIA),二零一五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资格(CICPA)。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本人认真审议了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全部议案。经审查,公司“两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决策合法有
效。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评估,就其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作出专业判
断,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本人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
度财务决算、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
启动新凤鸣(埃及)36 万吨/年功能性纤维项目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执
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
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本人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独山能源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及时
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在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严格遵循《独
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程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
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
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
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确保
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并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和董事会做好沟通反馈工作,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等事项,分析财务状况变化及利润构成,为公司决策和风险
防控提供专业建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参与
重大会议讨论,跟踪决策执行效果。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
日,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重
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公司章程修订等重大事项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并与管理层就公司战略布局、风险控制、治理结构优化等进行深入交流。
及重大事项进展,确保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
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
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秉持公开透明原则,
认真审议公司议案,积极参与决策,就重大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推动公司规范运
作与良性发展。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
投资者合法权益。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追加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独山能源向其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等议案,对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必要性及审议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慎评估。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均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
时的原则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
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常年聘任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接。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
意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为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
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包括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等,本人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通过履职期间的深入了解,本人认为公司具备稳健的经营策略、科学的决策
机制和规范的管理体系,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公司管理团队专业经验丰富,
能够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议公司持续保持创新动力,加大创新型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推进技术创
新与产业升级。同时,建议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会议制度运行,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必将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徐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