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山红红)
本人山红红,作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
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通过参加各类会议、审阅文件、
现场考察及多渠道沟通等方式,及时、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规范运作情
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制衡、
专业判断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山红红,195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1982年1月至2004年1
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主任、院长;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任中
国石油大学(华东)副校长;2005年7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
长;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书记。2020年9月至2024
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2023年6月至今,任天德化工控股有限
公司(HK0609)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本
人确认,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担任的境内上市公司职务未超过三家。
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
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完成换届。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经股东会选
举,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会议
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进行必要沟通。基于独
立判断,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的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山红红 3 3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出
席各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战略与可持续 薪酬与考核委 提名委 审计委 独立董事专门
发展委员会 员会 员会 员会 会议
山红红 0 0 - 3 1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组织了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审议工作,确保其合规、合理且具有激励性。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履行了对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职责,参与了定期报告、转回及计提资产(信用)减值
准备、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议案的审议。
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重大投资决策相关议题的研讨,结合行业趋势与公司实际提供专业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需要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之情形。
(四)履职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深知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
是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石。报告期内,
本人通过建立并践行常态化的双向沟通机制,切实提升了履职的深度与广度。
在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方面,本人严格遵循了事前、
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参与原则。在每次定期报告正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均
会履行事先审阅职责,并通过电话、邮件及专项访谈等多种方式,向公司管理层
及财务部门了解报表编制情况、重要会计处理及关键事项,及时反馈专业意见。
在与广大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方面,本人积极利用公司搭建的多元化渠道,
主动倾听市场声音。公司已建立了包括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公司官方
微信公众号以及投资者关系(IR)热线电话在内的立体化沟通网络,用于与投资
者持续保持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投资者关系部门会定期将通过这些渠道收
集到的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建议及诉求整理后向本人转述,并与本人进行交流
讨论。这使得本人能够超越董事会会议室的范畴,更直接、更广泛地了解中小股
东对公司经营、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看法与期望,从而在参与公司决策时,
能更好地代表和平衡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通过上述机制,本人不仅履行了法定
的沟通义务,更将中小股东的合理化建议转化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
量的推动力。
(五)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场工作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公司运营一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
询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契机,不仅在
会前会后与管理层、主要业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座谈,更结合实际需要
安排了针对性的现场考察。例如,通过走访关键业务部门、听取专项工作汇报,
直观了解了公司在战略执行、项目运营、技术创新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实际进展
与潜在挑战。同时,本人高度关注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定
期听取管理层关于决议执行进展的专项汇报,并对执行过程中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进行评估。除现场工作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及专项访谈等常态化沟通机制,
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保持密切、顺畅的
交流,主动、及时地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各类信息,从而全面、动态地掌握
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为在董事会中科学、审
慎地参与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实践依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
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核查了相关协议及定价依据。经
审查,认为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规,未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经核
查,认为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重点审查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诚信记录。经审
慎评估,认为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财务总监与董事会聘任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经提名、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事先审核和建议,董事会认为候选人符
合担任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满足相关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具备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张婧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聘任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经提名
委员会对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事先审核和建议,董事会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满足相关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具备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况,同意聘任戚元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金昌先生、杨东升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石丹女士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组织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审议。本人认为,相关方案制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职责。通过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在薪酬考核、审计监督、战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
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建议公司持续优化治理
结构,强化风险管控,并进一步完善与所有股东的沟通机制。本人也将持续关注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人承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操守,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此页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无正文)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红红
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