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葛攀攀)
本人葛攀攀,作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
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通过参加各类会议、审阅文件、
现场考察及多渠道沟通等方式,及时、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规范运作情
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制衡、
专业判断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葛攀攀,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
学民商法学硕士。2008年6月至今,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高
级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6月至今,兼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本
人确认,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担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未
超过三家。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
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出席公司各类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
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及 1 次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亦不存在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在每次会议前,本人均坚持认真、负责、勤勉的原则,提
前审阅会议材料,主动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及其他董
事进行沟通,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及关键信息,为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审议
过程中,本人基于自身的会计专业背景与独立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独立作用,并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
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对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的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葛攀攀 5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召集 1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和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
法律和管理方面的专家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专业意见,分别审议了提名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确认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并就其他事项
提供了重要建议。
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战略与可持续 薪酬与考 独立董事专门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 核委员会 会议
葛攀攀 0 1 2 - 1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需要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之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
在每次定期报告审议前,均履行事前审阅职责,确保对财务信息有充分了解。
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直接交流。同时,关注公司通
过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等渠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了解中小股东关切。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深刻
认识到现场考察是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履行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职
责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机会,在会前、会中及会后,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公司的业务与管理一线。
本人的现场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深入业务前端了解经营实况。本人不仅通过会议听取汇报,更注重在
会后与公司管理层、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座谈与实地走访。直观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发展、质量管理及市场渠道建设情况。这种实地考察有助于
本人超越财务数据,从源头把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成本控制能力与潜在运营风
险。
其次,聚焦风险管控与合规建设。在与管理层沟通时,本人特别关注公司面
临的市场竞争态势、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会结合自身的
专业背景,就公司重大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新业务拓展的合规性,以及人力资
源政策与激励机制的完善等方面,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并提供建设性建议。
最后,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本人的现场工作并非一次性活动,而是贯穿报
告期的持续过程。除正式会议外,本人通过定期接收公司经营简报、重要事项说
明,并利用电话、邮件等渠道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管保持密切沟通,
动态跟踪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这种持续、深入
的互动,确保了本人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发现问题,并将中小股东关心的议题带
入董事会决策层面,切实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每年不少于 15 日的监管要求,为履行董事职责获取
了充分的一手信息。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
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要求执行,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
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方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
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审阅其资质文件、审计计划并与项
目负责人沟通,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聘任程序合规,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建议。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进行了事前审核,
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该聘任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进行了事先审核。经审查,认为所有候选人符合法定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合
规。
昌先生、杨东升先生、张婧女士、石丹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前,提名
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参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业绩、行业水平及个人绩效,对
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职责。通过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在战略合规、风险防控、董事及高管选聘与薪酬、
财务报告监督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承诺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不断提升
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进一步发挥法律专业优势,
重点关注公司战略合规、治理完善与风险防控;通过加强现场调研、深化与董事
会及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持续获取独立判断所需的第一手信息;始终以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在董事会决策中
积极建言,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此页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无正文)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葛攀攀
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