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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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勤勉尽责,依法充分履职,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等相关会议,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审
核、监督和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
效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5 年度在任期间内
(以
下简称“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冷建兴: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结构研究室副主任、水
下工程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主任,浙江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员、教
授,海洋装备试验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副
主任,浙江大学无人船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研究所所
长,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副会长。自 2025 年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亲属、持股、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充分保持了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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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
积极参加了相关会议。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主动了解公司运行情况,
积极参加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研讨,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
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会前我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
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和充分沟通;在决策过程中,我积极运用自身知识和经验优
势,审慎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对我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未有妨碍本人工作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出席股东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次数
冷建兴 4 4 0 未召开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席次数 次数
冷建兴 4 3 1 未召开 0 0
本人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
期内,本人均出席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上述会议的相关议案都投了
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和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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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建兴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会议主要涉及日常关联
交易事宜。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关联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及对公司
影响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交流,对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在定期报告审议、披露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了深度探讨和
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并就可能影
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通过参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及时获
悉了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董事会等会议外,本人还通过调研、视频电话等多种
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
深入了解,本人现场办公时间满足法律、法规等规则制度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定期沟通交流,积极向我介绍
了公司运营情况,充分支持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的各项工作,
及时发出会议通知,详细提供会议资料,同时为本人参会及考察时提供通讯、人
员、会务等便利条件,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重点关注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发表了相关独立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前,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上述议案提出了审核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是为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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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季度报告,
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查阅相关人员背景资料,本人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在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董事会上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认为本次换届拟聘任
的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上述聘任
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且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
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尽职履责,通过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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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监督等各
方面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高度关注如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为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冷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