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大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
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46 家。
大信承做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徐春,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告有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3 年度审计报告。在节卡
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文竞,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大信
执业,承办过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长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未在其 他
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钱江摩托、绿地控股、龙腾光电、安
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新、交大昂立、延华智能、昂立教育、南
纺股份、曼恩斯特、力合科技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
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三、质量管理水平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
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
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
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公司相关
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
方案。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
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专业技
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
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大事项分歧
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
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
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
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5 年度审
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讨论了重大
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
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大信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
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第 5102 号的规定
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
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况并识别的
缺陷,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缺陷,
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根据问责
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质量管理的
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项目组成员未
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四、工作方案
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金融工具、合并
报表、关联方交易、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分别在计划、预审、
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
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
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
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
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
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经验丰富的合
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
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等
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
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
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规定,
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
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