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18: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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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4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第 19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
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解释第 19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
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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