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
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4月7日,第九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二)2026年1月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与外审的第一次年报沟
通会议,对审计项目团队和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等相关事项与公
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4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与外审的第二次年报沟
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的一些发现与建议与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进行沟通交流。审计委员会委员关注重点审计工作的相关程序和结果,进
一步把控公司财报合规披露风险。
(四)2026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包建亚 张琳 马思甜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包建亚(签字):
张 琳(签字):
马思甜(签字):
二〇二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