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9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8,234,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6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60,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6 人,代表股
份 4,173,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0 人,代表股份 5,224,49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 8 人,见证律师 2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 人。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08,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66%;反
对 205,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37%;弃权 1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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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