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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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834,049,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送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85,891.52 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4,049,09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
咨询联系人:陆祥荣
咨询电话:025-83699366
传真:025-8715362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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