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
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6 年 2 月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日募集资 投资进度
额 集资金额 利息收入
金投入金
额
新 能源 特 种线 缆 智 能化
制造中心项目
新 能源 特 种线 缆 研 发中
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 44,600.00 44,600.00 815.46 35,364.52 -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以上截至 2026 年 2 月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
期)建设项目”。
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48.68 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301.06 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日募集资 投资进度
额 集资金额 利息收入
金投入金
额
新 能源 特 种线 缆 智 能化
目
新 一代 特 种线 缆 建 设项
目(一期)
超 募资 金 永久 补 充 流动
资金
合计 105,136.92 105,136.92 2,744.05 101,754.89 -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以上截至 2026 年 2 月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截
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
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利息及现金管理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总额(1) (2) 收益(3) 金(4=1-2+3)
新一代特种线
缆建设项目 30,000.00 24,278.19 404.27 6,126.08
(一期)
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收入、
现金管理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
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导致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募投项目“新一代特种线缆
建设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 6,126.08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
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一
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
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魏思露 蒋 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