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斌)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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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斌)
  本人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斌,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1995 年至 1998 年任江阴市职教中心教师,1998 年至 2000 年任江阴黄
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年至 2018 年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至 2021 年任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 2025 年任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席情况。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共出席了 3 次股东会,未有缺席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是否连续
              应出席   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任职状态   董事会   数(现场/   董事会
 姓名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通讯方     次数
                                          事会会议
                     式)
刘斌      在任     7      7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
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
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董事专门会议,未有缺席情况。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及有效性、审计部工作计划及报告等事项,就
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
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
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
务,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积极履行了职责。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编制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
意见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
效果和进度。
  (五)现场工作情况
和跟进公司重大事项,通过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情
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出席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
者充分沟通交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
作,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标明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
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终
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暨复牌的公告》。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筹划期间,本人密切
关注该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在筹划期间及时申请停复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等工
作,终止筹划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守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
理,实际发放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一
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有效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升履职能力,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独立董事职责,有效保障股东
权益。
                             独立董事: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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