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于芳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
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
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河南科技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
会计师。2015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京洲联信无锡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
以通讯 续两次
参加董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方式参 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加董事 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于芳 1 1 0 0 0 否 0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总监聘任提出了建
设性意见。
员召开的提名委员会上,我与委员会其他成员一道,围绕公司的核心
管理团队建设、人才梯队的培养与发展以及引才机制的优化等方面展
开了深入讨论与研究。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
期内虽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助推内部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
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
生。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
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
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
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于公司换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决定聘任徐吉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以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
同时聘任卜晓华先生为总经理、孙群霞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徐吉军先生为财务总监。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本人任期内,未制定或者变更相关股权激励计划。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
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 年,我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
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
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感谢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
职责给予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