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锻科技”)
全资子公司重庆太平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了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51102473。
重庆太平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自本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6 年-2028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
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车整车、专用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
范畴,符合上述优惠,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