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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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拟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
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对方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
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供货方将因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
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
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
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
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日起 1 年内,具体每笔
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待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生效后,以前年度仍在有效期内的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额
度提前终止。
  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应收
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由于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等尚未
具体确定,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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