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作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的报告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民币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行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鉴证业务约定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鉴证业务约定书》的
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
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
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
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重要事项、
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
计师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为公司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