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 股为
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 57,770,486.5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合计转增 34,662,29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50,203,264 股(实际转增股数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
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现金分红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余额
的情形。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745,849.7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 123,920,372.9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447,802,364.65 元,资本公积为 839,072,219.5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454,226,198.02 元,资本公积为 839,072,219.5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
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770,486.5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4,662,29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金 分 红 总 额 为 57,770,486.50 元 , 2025 年 度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预 计 为
公司 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总额为 110,854,824.80 元,占本年度
净利润的 93.35%。
(二)预案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预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0,878,681.10 75,266,482.45 58,474,85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9,976,143.7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8,114,867.93 27,785,466.75 24,022,118.64
营业收入(元) 549,455,423.54 513,709,442.63 570,951,643.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244,596,160.7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4.89%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
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