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
安排,容诚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所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
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
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对容诚会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
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
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