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404,5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丁杰、金炜、颜廷鹏、魏彬、陈吉容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182,48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116,8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反对
股数 65,59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116,8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反对
股数 65,59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116,8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反对
股数 65,59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116,8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反对
股数 65,59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计 2026
年日常性
关联交
易的议
案》
提名公
司第四
届董事
会非独
立董事
候选人
的议案》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俊哲、王天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陈吉容 董事 任命 2026 年 4 月 2026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丁涛 独立董事 任命 2026 年 4 月 2026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乐金鑫 独立董事 任命 2026 年 4 月 2026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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