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集
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集科技”)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
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安集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
(证监许可〔2024〕1555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30,5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305,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608,904.73 元,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34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
告》
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4 月 11 日
募集资金总额 83,05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1,660.89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 状态时间
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
项目
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
- 2028 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宁波安集新增 2 万吨/年集成
电路材料生产项目
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基地
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是√否
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投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
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
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可以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处理,具体情况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的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康杰 包建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