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郑秀峰)
本人郑秀峰,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郑秀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中共党员,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淇县人民
政府副县长、河南财经学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河南财经政法大
学金融学院院长、河南省高等学校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省科
技金融创新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河南省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软科学研究基地主
任、城乡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河南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河南
省重点智库“政府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等。现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还担任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郑秀峰 8 8 0 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事前审查。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
及相关材料,做出决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主持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关于董事、高管任职资
格的相关规定,对拟任独立董事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
展等变化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
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
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本人还列席了多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工作进行
监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的机会,与公司高管进行深入沟通,及时掌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利
用参加股东会的机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
作时间累积超过 15 天。此外,本人还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的运
营状况,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六)对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
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
保护能力。2025 年,本人参加了多期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监高系列网络培训,
河南证监局组织的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题培训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 5 期后续培训,增强自身履职能力,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进行了前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
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
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无聘任高管、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股权
激励等应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
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郑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