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千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00: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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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独立董事 应千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的相关会议,
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应千伟,1981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成都
市委委员,教授。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系主任、教授。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
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
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   委托        投票情况(反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应千伟     11     11   0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 202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共组织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了
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形成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障了公司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3 次会议,审议了对
董监高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考核、2025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董监高年薪定级等
事项,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
审议了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对外担保的事项,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忠实履
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审计中心的汇报,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内部审
计、对公司项目的工程审计、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中心重点工作事项的推进情况,强化公司内部审计人员
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及时了解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
果真实、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浏览线上平台股民评论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同时,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
专业意见;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
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证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六)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利用现场参会的
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内控管理、项目进展
等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事项
的进展情况。此外,还利用现场工作时间,不定期检查公司内控制度以及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报告期
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超过 15 日。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
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
纳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和报表,及时披露了各报告期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
及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审议程序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
参照行业、地区等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制
度修订和方案制定决策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
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促进公司董事会
高效、科学决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
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应千伟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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