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创立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2025 年末
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
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
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同时
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内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10 日,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审计办公室相关人员召
开了审前沟通会议,确定了年审小组的具体分工及进驻现场的安排。
(三)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小组召开沟通会,
对年度报告总体审计安排、预审情况、内控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小组再次召开沟通
会,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并审议通过了
师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议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