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天健”)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注册会计师 2,36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954 名。
务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审计公司共 756
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
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设
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
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天
健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 4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相
关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良好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 2025 年 1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天
健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 2025 年年报预审及年审审计计划相关事项沟通会
议,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中,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重点及程序、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质询。
(三) 2026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和质询。
同时对内部控制审计结论、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发现进行了沟通交流,并
敦促公司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质询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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