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方案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鉴于本方案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故本方案直接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
效领取薪酬福利,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再额外领
取董事津贴;相关报酬以上一年度的薪酬为参考,并根据公司业绩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具体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税前8,000元。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
绩效领取薪酬福利,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再额
外领取高管津贴;相关报酬以上一年度的薪酬为参考,并根据公司业绩情况,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规定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绩效评价应当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通过方可生效。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