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
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75.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
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6,544.39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2020]第 5-0003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
(证监许可〔2023〕1357
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57,77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54.98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
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86.30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62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18,306,102.37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9,809,076.80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413,911,432.80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2,800,546.37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403,2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0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 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773,686,806.98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5,386,553.20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360,228,431.94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28,772,915.17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581,5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276,490,513.07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 25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490,513.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民币 1 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
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
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2 月 2 日,
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
“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
集资金专户。
的“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9050078801600001307)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
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
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账户(账号:48717572429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专项账户(账号:89050078801800001306)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
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330090”)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
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
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民币 185,818,444.67 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33,611.00 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依法注
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
“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 13,454.35 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在各银行账户已全部注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存款方式 余额(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
司郭巷支行 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
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 目
合计 26,490,513.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
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2 月 9 日,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除此之外,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部分闲置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 11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无需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
额为 25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元) 购买日 到期日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 可转让存单 80,000,000.00 2023/9/28 2026/9/28
州吴中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
大额存单 可转让存单 70,000,000.00 2023/9/28 2026/9/28
巷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 可转让存单 40,000,000.00 2025/6/4 2026/6/4
州吴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额存单 可转让存单 20,000,000.00 2025/11/27 2025/12/271
司苏州郭巷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 可转让存单 10,000,000.00 2025/12/5 2026/1/5
州吴中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 可转让存单 30,000,000.00 2025/12/5 2026/3/5
州吴中支行
合计 250,000,00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纸质存单,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支取。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
(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3,792.3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
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经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
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11,143.4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
书转让支付)金额为0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
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
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11,695.6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
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10,826.05万元。
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
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不
利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自
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
但部分产品生产对场地条件要求更为严格,需要较大且符合特定工艺布局、环境要
求的场地,以满足其生产流程及设备安装等需求,公司新增了常州为募投项目的实
施地点。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
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等,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至2026年3月。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
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实地走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伟创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人对伟创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和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306,102.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00,546.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6,711,979.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4)
投资总额 额 金额 额的差额(3)= 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1) (2) =(2)/
(2)-(1) 期 效益 化
(1)
苏州二期变频
器及伺服系统 -5,804,819.59 2023 年 9 613,551,343.90
不适用 191,103,300.00 191,103,300.00 191,103,300.00 38,237.88 185,298,480.41 96.96 是 否
自动化生产基 (注 4) 月 (注 6)
地建设项目
苏州技术研发 1,334,283.17 2023 年 9 不适
不适用 71,995,300.00 71,995,300.00 71,995,300.00 2,762,308.49 73,329,583.17 101.85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注 5) 月 用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小计 363,098,600.00 363,098,600.00 363,098,600.00 2,800,546.37 358,628,063.58 -4,470,536.42 98.77
超募资金 不适用 55,207,502.37 55,207,502.37 55,207,502.37 - 58,083,915.59 2,876,413.2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2) 用
合计 418,306,102.37 418,306,102.37 418,306,102.37 2,800,546.37 416,711,979.17 -1,594,123.20 99.6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0 元。
况
- 12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7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 5,520.75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苏州技术研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0.3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从募集专户转出。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 43.0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 11,143.4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 0 万元。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注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41,671.20 万元,实际投入进度 99.62%。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980.9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2,140.32 万元已转出。
注 4、注 5:“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与节余募集资金形成。
注 6:“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经济效益为 61,355.13 万元,达到了预计效益。
- 13 -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3,686,806.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772,915.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9,001,347.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本年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 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投资总额 额 额 额的差额(3)= (4)= 现的 生重大变
更) (1) (2) 态日期 效益
(2)-(1) (2)/ 效益 化
(1)
数字化生产基地 不适
不适用 390,518,415.83 390,518,415.83 390,518,415.83 66,700,710.64 223,384,678.00 -167,133,737.83 57.20 2026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用
苏州技术研发中
不适
心(二期)建设 不适用 89,600,669.12 89,600,669.12 89,600,669.12 6,062,973.12 18,127,921.49 -71,472,747.63 20.23 2025 年 8 月 不适用 否
用
项目
信息化建设及智 不适
不适用 107,882,888.36 107,882,888.36 107,882,888.36 56,009,231.41 61,790,459.60 -46,092,428.76 57.28 2025 年 8 月 不适用 否
能化仓储项目 用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
不适用 185,684,833.67 185,684,833.67 185,684,833.67 - 185,698,288.02 13,454.35(注 2) 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2) 用
合计 773,686,806.98 773,686,806.98 773,686,806.98 128,772,915.17 489,001,347.11 -284,685,459.87 63.20
议案》。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部分产品生产对场地条件要求更为严格,需要较大且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合特定工艺布局、环境要求的场地,以满足其生产流程及设备安装等需求,公司新增了常州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并结
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等,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
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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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无
况
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792.3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 7,323.8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 11,695.62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 10,826.05 万元。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48,900.13 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采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 10,826.05 万元,考
虑银行票据支付情况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 59,726.18 万元,实际投入进度 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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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 徐慧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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