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
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伟豪、胡振超、朱兴建三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周伟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会议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周伟豪先生担任,周伟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在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
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
司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
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5 年 8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
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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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 年 10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
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行沟
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解决问题、审核审计结果,并对天健的工作进行监督
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4 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
划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进行监督,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收
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和计量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
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
报情形,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
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等要求,通过对内审部的具体工作检查、评估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审议,认为公司内控体
系较为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风险管控水平较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有效。
四、总体工作评价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
用,对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