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6-007)。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9)。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各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人调整为 80
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人调整
为 80 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
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
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
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