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0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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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3261      债券简称:普联转债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1日,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内部公
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3 年 6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六)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
案》,确定 2023 年 8 月 25 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 22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94.00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监事会对本次作废事项
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股票授予数量由 686 万股调整为 960.40 万
股、授予价格由 22.00 元/股调整为 15.54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
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及
预留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未成就及部分员工离职,合计作废 436.80 万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
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及
预留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合计作废 523.60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情况。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考
核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
收入目标增长率为 105%,营业收入触发增长率为 84%。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
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824,945,418.92 元,较 2022 年增长率为 18.69%,未达业绩考核触发
增长率,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
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23.60 万股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稳定性。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法律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在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同意合计作废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
废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办
法》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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