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多氟
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多氟多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 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
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9,277,10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1,381,358.54 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9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8,253.90 万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民币 105,998.51 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账户累计结息共计 636.2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520.46 万元。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2 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324,15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6.35 元。实现募集资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999,999,999.65 元 , 扣 除 各 项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4,541.60 万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民币 96,759.17 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账户累计结息及理财收益共计 2,491.86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55,000.00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 19,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753.9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1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会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浦发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
未完成的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
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5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于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
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浦发银行郑州商
鼎路支行账号 76180078801000001373),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和《关于募集资金账
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焦 1709022029200148637 150,000,000.00 1,100,413.61 活期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作分行民主路支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焦作 41050164620800000971 150,000,000.00 239,489.55 活期
中站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焦作分行 8111101011601291869 843,099,992.84 63,864,664.17 活期
营业部
浦发银行郑州商
鼎路支行(已销 76180078801000001373 0.00 0.00 活期
户)
合 计 1,143,099,992.84 65,204,567.33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中 26,000.00 万元用于公
司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1,143,099,992.84 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718,634.30 元及验资户
结息 166,702.0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 6,362,229.64 元。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立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
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
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庆路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5 年 8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
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
情况为募集资金账户 410802010100050602。
前述各项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丰庆 371902055010906 1,990,566,037.39 1,437,859.53 活期
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焦作中站 410802010180037301 0.00 223,346,949.78 活期
支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焦作中站 410802010100050602 1,360.57 活期
支行
合 计 1,990,566,037.39 227,540,632.75
注:初始存放金额 1,990,566,037.39 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529,514.68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 24,117,918.33 元,结构性存款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202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4,138.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52.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253.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项目可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累计投入 (%)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金额(2) (3)= 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 1,369.4 25,317.24
否 26,000.00 26,000.00 92.11 2022 年 10 月 31 日 -757.27 否 否
造项目
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
否 35,000.00 34,138.14 0.00 34,138.14 100.00 2025 年 4 月 30 日 -1,299.77 不适用 否
项目
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 2,283.12 13,926.98
否 20,000.00 20,000.00 58.22 2026 年 4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4,000.00 34,817.55 0.00 34,871.5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5,000.00 114,955.69 3,652.52 108,253.9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15,000.00 114,955.69 3,652.52 108,253.90
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23 年完成结转,2025 年,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为受市
场及内部产品成本管控影响,公司合理安排了生产计划调控,产能未充分释放,影响了产品效益。
的议案》,将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
延期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详见公告编号:2024-0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中的 1 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线已于 2023 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投项目) 剩余 2 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线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 年,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
原因为受光伏行业的影响,公司把控了生产节奏,而在海外半导体市场的开拓上需要一定的周期,故产线产能未充分释放,
进而影响了产品效益。
延期的议案》,将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详见公告编号: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255.3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予以确认;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 2,255.3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2021-057。
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
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1-062。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2-061。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
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
公告编号:2025-06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20.46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520.4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2
(202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803.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541.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否发生
目(含部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2) (3)=(2)/(1) 重大变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 2026 年 11 月 30
否 150,000.00 148,803.65 21,988.10 54,541.60 36.6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项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0 50,000.00 0.00 5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0,000.00 198,803.65 21,988.10 104,541.6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00,000.00 198,803.65 21,988.10 104,541.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无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782.43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予以确认;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
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3-08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含)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55,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754.06 万元,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2,754.0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 19,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焱辉 左飒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