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包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守独立性原则,勤勉尽责,
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包产,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3 月至
事务所律师,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律师、高级合规经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事会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了
本人全程参与各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讨论及表决程序,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以谨慎
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不
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涉及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股东回报等
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高管人员的资格审查事项,在审议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了认真评估,为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工作的顺利完
成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重点审议
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至三季度财务报告、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相关事项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专项讨论以及日常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审
计工作进展。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审计方法进
行充分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确保
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五)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
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
过实地走访公司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等核心区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项
目建设进展。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
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市场拓展、规范治理等方面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
方面及时提出建议。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信息及时、公
平、真实、准确、完整,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
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
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沟通、交
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董事任免及高管聘任等主要事项,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
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积极有效履行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新沂农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是为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和现金管理需要,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新沂农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
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9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
管聘任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审议相关董事候选人及高管聘任人选时,
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
职业操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审查。通过查阅候选人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等方式,确保候选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能够胜任公司董事及高管岗位的工作要求,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发生;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着
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和活动,深入了解公
司运营情况,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和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专业力量。
业动态和监管政策变化,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有
力的支持和保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