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 435 号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主持人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建平先生
四、 会议审议事项
五、 会议流程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
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
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
人股东账户卡。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0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
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
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
对与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
言。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议案一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
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35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拟不进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
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拟不进行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2026-008)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
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
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在 2025 年聘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公司
董事会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现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
度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财务费用为 5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00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 75.00
万元。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申请 2026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202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
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
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
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
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止,综合授信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审议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
姓名 职务
前报酬总额(万元)
胡建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 180.08
陈芳 董事、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监 170.08
胡玉彪 董事、副总经理 170.08
余晓亮 董事 275.08
华鑫奇 职工代表董事、法务总监 50.08
李健 独立董事 10.00
俞乐平 独立董事 10.00
卢小雁 独立董事 10.00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市场水平,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
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落实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相关安排,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4,400 股予以回购注销;此外,公司层面业绩指标
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67,550 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31,950 股予
以回购注销。
上 述 事 项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243,896,700 元 减 至 人 民 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