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91 公司简称:力聚热能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议案十、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 15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俊南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会议当天 13:00-14:00)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 2 名股东分别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五)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听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现场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与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二、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须知: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师、会务工作人员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束,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
权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
入场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动或静音状态。
不应打断大会流程,而应在签到时向公司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
安排答复。所有问题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就某一
议案发言不得超过 1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
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
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
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
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回避”、“弃权”四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
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累积投票的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
每个议案组后填写具体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享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表
决股东持股数乘以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本次股东会投票方式及注
意 事 项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
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
关部门处理。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
体人员均负保密义务。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 2025 年度
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编制了后附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
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通过并继续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董事薪酬、年度利润分配、增选董事、修订部分
公司内控制度等议案外,还对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
进行审议,并在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后积极推动各项决议的有效执行。
全年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时股东会,共审议通过 20 项议案,会后积
极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执行股东会决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5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合法合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积极落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53,226,415.09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
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2,737,806.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4,035,778.55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
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
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6 月;公司根据厂区规划调整
方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留“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 500 套大
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
坞二路 59 号”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
以南,杨山坞路以西”地块。年产 500 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生产线在原实施
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车间在原实施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大楼在新增
实施地点实施。
为提高剩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
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
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关系
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公告文
件共计 82 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以及股东会通知、决议公告等临时公告。
公司重视维护投资者关系,2025 年度,通过指定电话、电子邮箱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答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建
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机制。
(三)积极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制度修订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 4 人调
整为 6 人。新增的 2 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另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
为适应上述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对《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监管规则,提升履职能力。
三、202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实施细则,对专门问题
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
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事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薪酬、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四、2025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均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内召开的 6 次董事会会议及各自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在公司发展及投资者关系维护等
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做出审慎决议,切实维护了股东权益。
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立足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
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承客观、独立、
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五、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 2026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生产和销售。热水锅炉主要用于医院、酒店、写字楼等楼堂馆所供热和小区集中
供暖;蒸汽锅炉主要为食品、饮料、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医药、烟草、化工、
养殖业、化妆品、洗涤、建材、造纸、煤矿等各种工业场景提供所需蒸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795.3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6.88%;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90.7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40%;基本每股
收益 2.48 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 33.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期减少 8.16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2%,较
上年同期减少 4.45 个百分点。
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制造水平赋能产品,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和运营能力,保持核心业务稳定增长;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努力挖掘减碳
机会,生产节能降耗的优质工业锅炉产品,推动公司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为社会和环境做出更大贡献。公司将在培育和运用新质生产力上努力探索,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技术前瞻性洞察,强化基础研究,
攻克重点技术,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研发团队能力和研发质量,进一步优化研发
人才激励机制。
在投资者关系维护方面,公司会继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丰富
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多元化沟通渠道,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
关切点,保持高频、高质、高效的良性沟通,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公司信披制度及工作机制,优
化披露内容,减少冗余信息,强化风险揭示,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的最新治理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
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落
实股东权利保护,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深化独董制度改革,
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我们将继续强化“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实时关注法律法规更
新,及时传达监管动态,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跟踪
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督促其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实际情
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
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 2025 年度
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后附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二、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或“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我们认
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聚热
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137,953,384.09 1,064,681,421.22 6.88 1,204,425,925.24
利润总额 264,299,334.76 340,246,461.44 -22.32 313,807,69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03,142,147.16 216,052,193.39 -5.98 233,923,449.47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本期末
比上年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2,264,559,549.65
总资产 3,362,327,906.06 3,074,103,174.21 9.38 2,261,886,813.88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48 3.75 -33.87 3.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48 3.75 -33.87 3.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7 18.53 减少8.16个百分点 2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损益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情况说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产的比例 明
的比例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311,875,684.01 9.28 442,046,325.90 14.38 -29.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00.00 2.97 51,936,936.11 1.69 92.54
应收账款 331,179,907.69 9.85 215,018,899.84 6.99 54.02
存货 452,314,222.32 13.45 481,684,022.07 15.67 -6.10
合同资产 51,696,541.46 1.54 38,962,851.89 1.27 32.68
债权投资 417,721,617.35 12.42 574,376,297.71 18.68 -27.27
固定资产 602,748,181.34 17.93 433,972,637.11 14.12 38.89
在建工程 1,256,636.49 0.04 87,089,618.31 2.83 -98.56
无形资产 196,079,765.52 5.83 166,772,395.96 5.43 17.57
应付账款 158,145,838.63 4.7 151,694,582.00 4.93 4.25
合同负债 549,013,046.75 16.33 558,183,056.07 18.16 -1.64
应付职工薪酬 59,254,917.24 1.76 52,268,580.61 1.70 13.37
递延收益 82,956,724.11 2.47 57,485,775.91 1.87 44.31
其他说明:
(二)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795.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88%;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90.7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40%。利润表相
关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37,953,384.09 1,064,681,421.22 6.88
营业成本 682,634,935.87 628,425,185.83 8.63
销售费用 93,415,164.81 86,159,515.20 8.42
管理费用 69,223,257.82 65,314,178.49 5.99
财务费用 -4,439,025.40 -9,127,585.27 不适用
研发费用 50,901,360.99 51,815,144.69 -1.76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012,179.79 288,300,611.46 2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499,880.16 -837,333,195.3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93,725.34 659,653,814.23 -115.78
致。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 力 聚 热 能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1,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5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加上半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4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年度
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 2025 年度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
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
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
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
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
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非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
董事津贴:8.20 万元/年(税前)。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 2026 年
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8.20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
立董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
置、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内控审计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节能贷客户与
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所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客户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上述 1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系指公司对
外担保的余额,如公司因提供存单质押担保的部分,则以实际已受到使用权限
制的货币资金金额计算。
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办理与担
保事项相关的手续。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
并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2025 年度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
类型 预计金额 额差异较大
额
的原因
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
不超过 3,000.00 1,965.23 业务量减少
向关联方 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溧阳德维透平机械有
不超过 250.00 176.99
限公司
小计 不超过 3,250.00 2,142.22
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
不超过 3,000.00 586.76 业务量减少
责任公司
浙江湖州力聚电热技
不超过 100.00 7.08 业务量减少
向关联方 术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北京友邦众拓能源技
不超过 2.00 1.13
术有限公司
浙江华跃环境科技有
不超过 100.00 34.63 业务量减少
限公司
小计 不超过 3,202.00 629.60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2025 年度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
类型 预计金额 额差异较大
额
的原因
杭州衡力贸易服务有
从关联方 不超过 40.00 39.10
限公司
租入资产
何俊南 不超过 20.00 19.20
小计 不超过 60.00 58.30
向关
联方许可 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
不超过 100.00 71.89
专利使用 责任公司
权
小计 不超过 100.00 71.89
合计 不超过 6,612.00 2,902.01
(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至披露日 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与关联人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
类型 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 生金额差
额
生的交易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西安热力聚
向关联方
锅炉有限责 不超过 1,500.00 0.00 1,965.23
采购商品
任公司
小计 不超过 1,500.00 0.00 1,965.23
西安热力聚
锅炉有限责 不超过 1,000.00 0.00 586.76
任公司
北京友邦众
向关联方
拓能源技术 不超过 2.00 0.00 1.13
出售商品
有限公司
浙江华跃环
境科技有限 不超过 100.00 0.00 34.63
公司
小计 不超过 1,102.00 0.00 622.52
杭州衡力贸
从关联方 易服务有限 不超过 40.00 8.25 39.10
租入资产 公司
何俊南 不超过 20.00 0.00 19.20
小计 不超过 60.00 8.25 58.30
向关联方 西安热力聚
许可专利 锅炉有限责 不超过 50.00 0.00 71.89
使用权 任公司
小计 不超过 50.00 0.00 71.89
不超过
合计 8.25 2,659.64
二、关联方介绍
(1)法定代表人:程新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8 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 10888 号西安市热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渭水供热公司院内
(5)经营范围:真空热水机组、A 级锅炉、B 级锅炉、压力容器的研发、
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业锅炉及辅机配件制造;
五金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
经许可不得经营)
(6)股东信息: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0%,浙江力聚热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建平担任该公司董事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1)法定代表人:何俊南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3 年 5 月 8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二路 59 号 1 幢 101 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后勤
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浙江湖州众力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股 30%
(7)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1)法定代表人:何俊南
(2)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16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广场 A 座 402 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何俊南持股 75%,何歆持股 25%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俊南控制
的公司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何俊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与公司
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1)法定代表人:郭淑茹
(2)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18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西大街 12 号楼 13 层 1301
(5)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
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致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温江华持股 70%,郭淑茹持股 20%,刘婷持股 10%
(7)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1)法定代表人:陶利国
(2)注册资本:518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7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大漾路 1077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专用设备修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
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信息:陶利国持股 100%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松姐夫控制的企业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机组、配件以及租赁运输
工具、办公场所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
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将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该等关联交易能够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与关联方通过互相协作实
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故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
负面影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听取事项
一、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栋娟女士、杨将新先生、赵奎先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
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会会议;
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并根据 2025 年度实际履职情况编
制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现向股东会报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栋娟、杨将新、赵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
确定并发放了 2025 年度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
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
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
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
现向股东会报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