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肖建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努力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建华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财务报表分析课程群虚拟教
研室理事;长期从事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23
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前述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
人认真审阅并积极讨论了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就相关议
案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独立
董事的履历及专长,本人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或委员。作为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成员,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
议,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的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各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2025年本人切实履行了召集人的职责,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建设。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等相关议案。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并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相关事项落实。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况进行了必要沟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年审关注重点及审计总
结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情况,
并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保障董事会决策的
客观性和合理性。此外,本人通过审阅材料、考察、视频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积
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运行情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各项会议等机会积极主
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能够采纳本
人的合理建议,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制度》
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本人参
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业绩情况等情况
及投资者的需求。
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
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股东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券法》、中国证监会、中国上市协会、深交所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并
积极参加了证监会或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
运行,进一步提升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开、
透明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4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
际情况。
控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
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
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5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及总体评价和建议
亦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建言献策。
本人分别于2026年1月16日、2026年2月2日出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
产生了新任独立董事,并于股东会当日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因此,自2026年2
月2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
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肖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