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050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
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
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公司对中兴华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华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
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
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