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本
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
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公司科
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705,997.34 元,同比下降 13.57%。截至 2025 年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选举、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等重大事项,履行了董
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通过深入的讨论和审慎的决策,董事会确保了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顺畅进行。各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审议事项等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
动的顺利开展。
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次会议 案》
(二)股东会召开及执行情况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共 15 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
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
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于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选举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括选举独立董事、选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
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共召开 2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选举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等
议案进行了审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
要求,确保了定期报告的按时发布和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并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
部门,负责系统推进此项工作,积极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保荐机构、证券
服务机构、中小投资者及媒体等各方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公司依托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调研接待、电话热线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不断
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通过以上举措,公司致力于持续提升自身投资价值,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
制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股东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与决策机制。报告期
内,公司进一步制定并修订了系列治理制度,强化了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推进各项战略部署,确保股东会决议得到有效组织
落实,保障年度工作计划的高效执行。董事会将紧跟监管与内控建设,密切关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确保持续符合监管规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优化投
资者沟通渠道,增强互动机制,提升公司透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
任,构建长期稳定、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