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038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
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
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020 泰凯英 2026 年 4 月 27 日
本公司聘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 6 号 2 号楼 12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编号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发起人名称、修订<公司章
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1.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5.00、8.00);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8.00)需回避表决股东为
(泰凯英控股有限公司、郭永芳);议案序号(10.00)需回避表决股东为(泰凯
英控股有限公司、郭永芳、青岛泰同船二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工商
登记系统已更名为上海泰同船二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采取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6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 6 号 2 号楼 8 楼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 议 联 系 方 式 : 联 系 人 : 高 雪 辉 ; 电 话 : 0532-55738866 ; 传 真 :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及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国
已离任)》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苑琢
已离任)》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议案》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发起人名称、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