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
方案之约定,同意对现有19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75万股其中的30%
即112.5万股,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1.36元/股加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时,对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0.5万股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1.36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
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
卢以品 王小宁 李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