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里扬)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21:13: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万里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
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万里扬: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研究生,经济学
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曾任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
,中产经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助理,远东电缆股份公司战略投资总监、董事会秘
书,无锡买卖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确
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
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本人
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
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历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8次工作会议,
本人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应 出 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共召集1次会议,认真听
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认真
核查。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
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与审计机构保
持良好沟通;此外,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审议,充
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
公司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内部控
制、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
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证券、财务、内审部门保持
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利用参加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
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
营动态。
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
事履职的相关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确
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强
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
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
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5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重要事项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全
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吸收
合并全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微电
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捷捷南通微电子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
人员和相关资质等均由捷捷南通科技承继,捷捷南通科技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
经营,捷捷南通微电子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五)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因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
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本人认为,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多提建议,及时提醒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增强管理层防范风险的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完毕,谢谢!
                                   述职人:万里扬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捷捷微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