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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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1 年,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
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5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经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对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
其满足继续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资质要求。2025 年 10 月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
年报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预审阶段沟通
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审计工作计划及财报审计工作重点
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召
开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汇报,并就审计关注重点、审计结论进行了充分有效
的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3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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