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营业收入为 29,163.1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下降 50.49%。
二、2025 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下设战
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有序开展
工作,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召开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号 届次 方式
月 18 日 事会第十 2、《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
六次会议 3、《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议案》;
一的议案》;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第七届董
月 29 日 会议
七次会议
第七届董
月 19 日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
八次会议
的议案》
第七届董
月 11 日 会议
九次会议
第七届董
月 29 日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
十次会议
第七届董
月 30 日 十一次会 会议
议
议案》
第七届董
月4日 十二次会 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议案》 会议
议
(二)股东会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号 方式
月 12 日
会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结合
议案》;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月4日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 结合
月 17 日
股东会 结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
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报告期内,
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和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 3 次战
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债权拍卖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工作。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
名委员会会议。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
议工作。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在其任期内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独立、勤勉履职,
认真审议提交至各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的发展及
内控管理等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
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
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公告及相关文件111份。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
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
严格按照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
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
互动平台、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切实
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七)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监管部门的
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信息披露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构
建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
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
了由监管部门、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及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帮
助提升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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