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钱振华,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律专业人士。2009 年至今,任江
苏永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
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依法表决。
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
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并出席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带领委员会的其他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对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终止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认为公司终止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
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
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公司延长募投项目第二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建设期相关资
料,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的理由合理。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分
别召开会议进行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第一季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听取内审部的内部审计总结报告。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尤其关注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等相关事项,详细阅读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
使表决权。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理办法》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
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
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面对面沟通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公司合规运作情
况等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我认为: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
项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
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对于董事会
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内审部按照工作计划履行职责,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收入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有效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
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经核查,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关注公司激励机制建设情
况,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实施规划、考评机制、效果反馈。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
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钱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