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利平,197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 年
至今,在浙江大学任职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
阅读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依法表
决。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
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席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带领委员会的其他委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控
股子公司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
心团队的建设。
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
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
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中第二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延长建设期,本人审阅相关
材料,认为本次延期理由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
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
度的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更好地建立长期激励机
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参与审议了终止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认为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理由合理。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尤其关注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等相关事项,详细阅读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
使表决权。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理办法》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
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
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
作日。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面对面沟通公司经营业绩
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等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我认为: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
项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
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对于董事会
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内审部按照工作计划履行职责,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收入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有效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
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经核查,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
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朱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