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志攀)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2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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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吴志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吴志攀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大学,现
任北京大学教授;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义务,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以现场或通讯等方式亲自列席了股东会,共1次。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
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
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故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2025年6月6日,本人对如下事项
进行审议并出具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
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年度共参加2次提
名委员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确定公司董事角色;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相关成员等事项,切实履行了
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2025年度共参加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听取汇报并考核;审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授予价格及数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四)其他履职情况
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形式,深
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积极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
合和支持。
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培训,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
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意识。
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积极关注业绩说明会、
互动易等活动及平台,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和行业
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董事会决议和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
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
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
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
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自己的职责。
  四、相互评价
  独立董事分别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独立董事能够
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定期报告、董事、高管的提名及聘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基于专业判
断发表意见;深入了解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注重提升履职所
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持续监督信息披露合
规性,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定期参加业
绩说明会,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基于以上信息,独
立董事的相互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
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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