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8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潘建辉、张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潘建辉持有本公司股份 2,914,8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60%),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587,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
股东张澎持有本公司股份 2,956,9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625%),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上述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
于近日收到股东潘建辉、张澎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潘建辉 2,914,879 1.8360%
张澎 2,956,921 1.86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取得的股份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
股东姓名 拟减持方式
不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潘建辉 集中竞价交易 1,587,600 1.0000%
张澎 集中竞价交易 1,587,600 1.0000%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东潘建辉、张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
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
《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潘建辉、侯健的持股比例合
并计算。
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
备案。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
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潘建辉、张澎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