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
构”或“本机构”)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智尚”、“上
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5 年
件的要求,现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电话:021-8050840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原指派周栋、王刚为保荐
代表人,因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合并,保荐机构权利义务由国联民
生承销保荐承继。2025 年 4 月 25 日,因王刚工作变动,保荐代表人由王刚变更
为何义豪。2026 年 4 月 15 日,因何义豪工作变动,保荐代表人由何义豪变更为
刘伟。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NANSHAN FASHION SCI-TECH CO.,LTD
股票简称: 南山智尚
股票代码: 300918.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6,134,427.00 元
法定代表人: 赵亮
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镇南山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166139756X1
一般项目: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服装制造;
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
织品及原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
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
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家居
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渔具制造;渔具销售;鞋制造;货物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服饰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
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联系电话: 0535-8738668
联系传真: 0535-8806100
互联网网址: www.nanshanchina.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推荐南山智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对南山智尚进行尽职调查,统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保荐书等重要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民生证券主动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核,
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监管机构的要
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监管机构进行专
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交推荐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民生证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主要工作包括:
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
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
事先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及民生证券均系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
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后的业务
开展主体。民生证券原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权类在审、已注册尚未完成发行、已获同意未完
成挂牌、持续督导项目以及所有其他在辅导、债券承销、受托管理以及财务顾问
等项目,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迁移并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民生证券签署的上
述项目相关协议均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继续履行,原协议中民生证券的权利义务
全部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承继,并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按照原协议约定继续为客
户提供服务。公司与民生证券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
效,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继续履行。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南山智尚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重要事项
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且与保荐机构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
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
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持续督导过程中的
相关具体事项出具专项意见,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核查与协调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南山智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山智
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在履行
保荐职责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山智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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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周栋 刘伟
保荐机构董事长:
徐春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